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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盗墓(修好了)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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荒山多野冢,财锦动人心。

世道不好,当老老实实地种地养猪,养不活一家子老小的时候,就有那膀大腰圆的汉子们从事暗地里的“生意”。于专业的说,是摸金,有传承的门派,有约定俗成的规矩。

也有那刚从地里刨食的农家汉子角色转换过来的新人,不入流,没有经验和见识,只凭着一身的胆气与力气,是为盗墓贼。

王武就是这样一个农家汉子,一个新手盗墓贼。

他二十出头,长得高高大大的,与身材相衬的,是一脸的忠厚老实,看着就是好欺负的模样。若不是连年的天灾人祸,土地都荒废了,这样一个老实巴交的汉子是不会干这样挖人祖坟的缺德事情的。

他害怕报应。

然而,实在是活不下去了。

早年里,王武的爹娘就生了重病,耗尽了所有的家财,撇下他独自一人,双双去世了。王武没本事,只晓得种田,穷当当的娶不起婆娘。但按理说,这样一个人,即使再穷困,然而一人吃饱全家不愁,如何到了活不下去的地步?

这王武正当壮年,力气是大的,庄稼把式纯熟,甚至打猎砍柴都能做得,居然活不下去了?

却原来是安南县县太爷的缘故,那姓马的缺德鬼,读了一辈子的圣贤书,却是一副黑透了的心肠。他四十好几才考上同进士,之后,上上下下地送礼打点,求了人,许了愿,千方百计才得到了县令一职。

他唯恐自己年纪大回不了本,最是贪婪不已,行事从来不知节制。

自打姓马的到任以来,安南县本来就高昂的人头税就越发离谱起来,整整上涨了七成,还有禾苗税、耕牛税、畜禽税......一年更是要过五六回生日,七八回纳新,变着法子要人上门送礼钱。

本来就穷苦的安南县,给他这样七搞八搞几下,真的是几近赤贫了。每日里不知道多少人暗地里诅咒他、唾弃,然而应了那句老话,祸害遗千年,马县太爷活得越发滋润了,心宽体胖,吨位是一个劲儿的上涨着。

王武心里仇恨,却无法可想,也只得去干些损阴德的勾当,混口饭吃。

这一回的买卖很幸运,是马彪马老大给带的队,每人都能分上十来两白花花的银子,相当于一个三口之家辛苦劳一年的收入了,跟来的汉子都知道是遇上大买卖了,心里既是兴奋又是担忧。

要说这盗墓,向死人借财,前程最是难言无比。

没有人愿意死后被人打扰,被开馆摸尸,被扒去遮羞的好衣裳,以及陪葬的最爱和防腐的宝物。因此,越是大墓越是凶险,简直到了步步是机关、重重是陷阱的地步,稍不留意就会把命赔给墓主,也算是应了那句‘人为财死’的老话了。

但马彪这人不同,他祖上往上数三辈都是干这行的,在四里八乡,是手艺是出众的一人。有他带队,二十几个汉子心里也算是有了底,跃跃欲试起来。

这次的消息来得也奇,不是哪儿听来的传说野闻,也不是残缺的县历上的记载,而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,自个儿带着消息和钱送上门来的。马彪在试探了几回之后,就知道这事情靠谱,雇主是个不知道暗地里规矩的‘少爷’,又不会武,最是好欺负不过的,故这买卖也就红红火火地开张了。

说起这少爷,名叫李志的,也真是个奇人了。

奇在哪里?

这奇就奇在他明明是乡绅家的独子,父母双全,生活无忧。一日,午睡起来,却是发了癔症,嘴里一边念叨着‘满天神佛保佑’、‘多了一辈子’这类的胡话,一边发了疯似的往自家的书房里跑。

这李乡绅祖上也曾出过举人,家里有不少书,可惜后辈子孙全是些不争气的,只好那黄白之物,于治世治学上无一点儿的天赋,故那些寻常穷困学子可望不可及的好书尽皆被李家放着发霉。

李志神情激动地在自家闲得发了霉的书堆里,翻找到了一本旧书,又像是神鬼告之一般的,在书面的夹层里取出了一张古墓地图,图上的山山水水,以及红点儿标出来的宝藏,直叫这李志红了眼。

在十几年之后,李志清楚的记得,那一天他家来了一批黑衣银带的武士,个个龙行虎步,剽悍不已,连当时的县太爷都跟在那个领头的人身后,点头哈腰的,一脸的谄媚。然后,他们在自己的书房找到了这本书,以及藏在书里的图纸。

再然后,绝鸟山那里就被挖掘出了大量的宝藏,直叫新帝龙颜大悦,十分从容地赈灾、开设学堂等等,只一年时间就坐稳了皇位,手握天下权柄。虽李家也得了赏赐,从此成为大富之家,但相比于那批财宝,相比于那些武士的锦绣前程,李志的心里就像被蛇咬了几口,嫉妒得不行。

这些本来都应该是他的。

他的财宝,他的好前程。

他很爱财,但相比之下,他更加想要得到前世从未得到过的权势与力量,那种叫县太爷都要弯腰的力量。

他不要一生碌碌无为,和他的祖祖辈辈一样,做个土财主,靠着土地里的租子算着一分一厘地过日子。他不甘,他怨恨,他恨上天不公,他没有路遇英主,没有机缘功成名就,没有娇妻美妾相伴左右,衣锦还乡......

每每想起那些苦闷的日子,李志心里难免沉郁难堪,他小心拢了拢藏在胸前衣襟里的“藏宝图”。

这人满脸的急切贪婪掩都掩不住,终是混了头。

因为急于得到那批庞大的财宝,向他记忆里的新帝效忠投诚,于是,这个在家人眼里变得颇有些古怪的乡绅家的少爷,就连夜带着那张地图,以及从家里窃取的300两银子,偷偷地离家出走了。

翌日,在乡绅婆娘的嚎啕大哭声中,乡亲们还知道他留下了一封信,信里信誓旦旦地说要去找什么富贵前程,什么封侯封王......

知道了的人也只是摇摇头,叹一句:疯魔了吧!

朝堂上的皇帝老儿年岁不大,却是个好玩好酒色的,昏庸无能,又自大自负。他身边更是围了一圈又一圈的奸佞小人,直将那些忠于王室的老臣贤良排挤得没地站了,一再贬斥,勉强生存罢了。

于是,天下那是人心浮动,贪官污吏四起,民不聊生。

每日里,活不下去饿死的人那是数之不尽,无从计数,连乱葬岗里的乌鸦近来都撑得想换换口味了。由此可见,世事艰难。

想那李乡绅的独子不愁吃喝,却偷了家里的半数的银钱,去寻什么富贵列侯。

可不是疯魔了吗?

不管乡人如何喟叹嘲讽,那李乡绅的儿子,名叫李志的小子早就顾不上了。他一门心思要去撞大运,一心要过那人上人的生活,自然心里火急火燎的,跟要和相好的困觉似的,竟是大发神威拉起了一帮子混混痞子盗墓贼什么的,要去寻那古墓宝藏。

好好的要去干那缺德的勾当!

然而,李志本就不是这块料子,又没接触过相关的人、事、物,被领头的马彪一套话,就不知不觉地交代了七七八八。马彪一个自小就盗墓发死人财的,又是家学渊源,自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,最是会抓准机会。

他见李志话里话外的意思颇为靠谱,也就贪心大发地想要干一票大的。

李志总算没有蠢到底,知道把藏宝图贴身放好,马彪也怕他还有什么没有说清楚的,遂也就带上他去深山里头。

这一行人,阴差阳错的,不知幸也不幸的,引出了一个本不应出现的人物。

世间种种本有定数,多了一人可如何是好?

却说这群大小盗墓贼带着他们的雇主和一个当地的向导,浩浩荡荡地就投身于辽南的十万大山里,就像是一滴水珠子入了大海一样,连点波浪都激不起。他们要找的是一座叫做‘绝鸟山’的山峰,顾名思义,是一座绝了鸟迹,没有鸟能生存的山峰。

好在有地图,虽路途艰难,好歹是有盼头的。

正是夏季的好时候,树木郁郁葱葱的,最是繁茂无比。然而,一行人在这些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子晃荡上十好几天,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寻摸到,只满眼的绿,时间久了,也叫人气闷。

荒郊野岭的,马彪这个时候可就没有这么客气了。

“李少爷,咱们还要多久才到地界?兄弟们可都急了。”

马彪人高马大,力气也大,拿那蒲扇一般热烘烘的大掌往李志的小身板上一搭,身上的汗臭味以及土腥味就差点叫李志熏晕过去。

李志也感觉不对了,在最初那阵脑子发热过去之后,他清醒了不少,离家出走的理智也回来了,对于自己先前冲动莽撞的行为后悔得不行。这些可都是些亡命之徒,自己怎么就找了他们?等得了宝藏,他们可是会分给自己多少?

李志努力克制着心里的恐惧与不安,将事情尽量往好处想。

然而并没有卵用。

马彪原本客客气气的假模样早就不耐烦地摘下来了,露出真实的狰狞面孔。他直接命人给李志搜了身,又五花大绑起来,磨刀霍霍,向对待待宰的猪一样,将李志扔在了一边。

这藏宝图是真的。

摸着那图纸,估摸着年代,马彪多年盗墓的经验这样告诉他。资深盗墓贼的眼里放出炽热如火的光芒,恨不得飞到目的地大干一场。

“大哥,这个小子是不是——”

底下人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,看在李志的眼里,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少爷立马就吓哭了。

马彪却满脸笑容地暂时放过了他,只使人看着他,不要叫他跑了就好。

这人说不得还有什么没有交代出来的,马彪细致地心想。

况且,这活人在地里,也有许多‘妙用’的。马彪阴冷着眼,心狠手辣地计划好了李志最后的用途。

于十万大山里,即使有详细的地图,要找到目的地也是没有那么容易的。地势会变化,总有与地图对不上的地方,这时候就得靠着经验丰富的盗墓贼慢慢辨认,寻摸,过程显得漫长而艰辛。

几日后,皇天不负有心人,最终,还是叫他们一行人找到了一座极为相像的山头。

马彪兴高采烈地正要带着人进山呢,谁知,那山上竟是飞出了两只鸟。

红嘴儿灰色的鸟,两个成人拳头大小,想当做没看见都不能。

顿时,马彪就黑了脸,气愤地往地上啐了一口,继而骂骂咧咧个不消停。

而去南边探路的小子却给他带回了好消息。

南边不远处,也有一座与目标物很像的山峰,并且,他们瞅了半天,愣是没看见一只鸟。

可不就是好消息吗?

他的运道来了。

马彪搓了搓厚实的手掌,目光如刀。

寻找墓穴入口的过程很不顺利。杀千刀的老天爷偏偏要挡人财路,在这个时候下起雨来了。大雨泥泞了土地,人走在上面,深一脚,浅一脚的,艰难无比。

你说这个寸劲,忒倒霉了!

马彪带着他的人一寸一寸地搜索那座山,取样山上的土,嗅闻墓土的气味。

令人兴奋的是,他们已经能够确定底下是存在墓穴的,且是难得的大墓。即使不是李志那小子千方百计想要进去的墓穴,也是埋金藏银的宝穴、福地。

因此,纵然天公不美,一行人包括没干过粗活、笨手笨脚的李志都很高兴,仿佛已经看见金山银山、富贵荣华就在眼前对他们招手、媚笑,一个个的和磕了药似的,牟起劲来干活。

三天后的午时,众人久寻的地下墓穴终于揭开了神秘的面纱,露出令男人们蠢蠢欲动的瑰丽风姿来。

马彪艺高人胆大,率先领头进入眼前一人宽的小洞,他的确是有真本事的,只看见他身影一闪,整个人就没入洞穴中,像一只敏捷的黑狐狸。呵!这也是一只贪财的老狐狸。

其他人的身手就没什么看头了,一个一个的,老实得和鹌鹑一般,一点卖酷耍帅的想头都不敢,就怕摔下去。

等所有人都下了洞,死寂死寂的山里完全没了生气。大雨磅礴,唯有地上留下了一个黑洞洞的盗穴,像是一只夜行的凶兽,潜伏在阴影里,饥渴地伏击着下一个的来到这里的人......

待入了洞,一路走来,大汉们几乎是贪婪地看着周围的一切,沿途那些精雕细琢的墓马墓人,瑰丽细腻的壁画,宏伟高大的墓门......火把不够光亮,但只粗略地看见外围这样的富贵气象,可想而知,这墓穴深处会有多少稀世的陪葬珍宝!

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。盗墓贼最是贪婪不过,本就是为了钱财放弃了祖宗家法的人,不惜开棺辱尸,偷盗陪葬,故此这一行人渐渐失了理智与必要的警惕,神色里纷纷露出得志猖狂的情绪来。

唯独马彪还保有几分冷静自持,这就是资深老鬼与新人之间的区别了。

他敏感地觉察出了不对。

这一路上无风无浪的,过于太平了!但哪一个墓主人愿意死后被人打扰,甚至偷盗、侮辱尸身?但他们走了快半个时辰,已经走过长长的甬道,就要接近侧墓室了,却一个机关都没有遇到。

这太不同寻常了!

马彪心里发紧,听得后面几个毛头小子早早地说着出去花天酒地的计划,暗自后悔自个儿想要吃独食,带了这群没经验的蠢货出来。偏这墓来历大得出乎他的预料,即使马彪再自负,也不敢说自己能带着财宝全身而退。

这墓——

说时迟,那时快,马彪刚踏上一座阴桥,前方隐隐可见侧墓室的踪影,就只听得一声凄厉诡异的尖叫声,不似人声,仿佛是从九幽地狱里发出了恶鬼的呼号一般,众人皆惊呆了,面露恐惧惊异之色。

肉眼几不可辨的一道黑影闪过,马彪刀山火海各个斗里练出来的警觉救了他一命,在千钧一发之刻,本是排在第一位的大汉稍一矮身,让出了一个头颅大小的位置,紧跟在马彪后面的汉子就没有这么好运了,甚至来不及惊叫一声,就生生地被夺去了大好头颅。

切口干脆利落,漫天的鲜血喷洒出来,每个人都淋了一头一脸的血,而那没了头的尸身僵立了一刻,就在众人的惊叫声里轰然倒下。

死亡,来得这样的突然,叫人措手不及、茫然无措。

而凶手极为嚣张地站在他们不远处的桥栏上,大口大口地啄食它的食物。

那死人头颅里,营养最为丰富的脑浆。

李志不是没有见过死人,却没有见过这样凶恶的情景,他一头一脸的血,尚且带着热气的腥味儿,叫人呕。对于乡绅少爷来说,这委实是太刺激了些,令人接受不能。

于是,他就这么惨白着脸,不争气地晕过去了。

“马老大,那......那是什么鬼东西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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