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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梅竹马,十年后,喜相逢。
相亲桌上,各自无言。
简明夏没有想到自己时隔十年,再见到薛立恒会是在相亲局上。
为这次相亲的发起人,两人的母亲聊了几句之后,就已经手挽手去逛街了,留下一对年轻人大眼瞪小眼。
最后,还是身为男人的薛立恒打破了这种诡异的沉默。
“好久不见。”
“确实很久不见,今天看见你,我都有点不敢认了。”
简明夏跟薛立恒是青梅竹马,高中之前都住在同一栋楼里,不过和大多数青梅竹马一样,虽然曾经是形影不离的朋友,但在懂得男女之防,会看他人眼光后,渐渐疏远起来。所以在老房子拆迁之后,尽管两家的大人还在联系,他们却自然而然的避开了彼此,这一避,便是将近十年没有见面。
现在想来却是有些可笑的吧,好好的青梅竹马怕被人说早恋,竟然连话都不敢再说。
虽然当初并没有暧昧关系,但小时候玩过那么多年,偶尔也是会想念的,简明夏依然记得曾经的那句大哥。
他们可是跪着结拜过的关系。
这些年,简明夏也想过恢复联系,但苦于没有机会,而且,薛立恒也不见得在乎那些往事。所以平时也就在两家母亲闲聊时,听听他最近过得好不好。
这次被两家人无厘头的拉来相亲,简明夏原本是拒绝的,但想想这不失为一个重新联系的理由。
幸运的是,有这种想法的似乎不只有简明夏一个人。对面的男人眼中,弥漫着的是久别重逢的喜悦。
简明夏仔细打量他,发现他跟记忆里相差甚大。
当初那个神采飞扬,放荡不羁的少年已经消失不见,取而代之的是成熟英俊,精英气场十足的高大男人。
“其实我每年过年都有跟父母去你家拜年。”
“嗯,然后我提前躲出去了。”
“过了两年就没去过了,怕你不想见我。”
“其实高中毕业后,我就看开了,不过你上大学以后年年都很忙,我去你家都没遇上过你。”
“还在写小说吗?”
闻言,简明夏忍不住翻了个白眼。
她上初中以后就迷上了恋爱杂志,不仅爱看,自己还动笔写了。那时候还自我感觉良好,但其实不过是东拼西凑,逻辑不通的东西,大约是那时内心对爱情的最真实奢求,她写的小说里,男主永远对女主一见钟情一往情深,对女主的爱,莫名其妙又痴心绝对。
总之,蛇精病得不可理喻,里面的内容,绝对雷死人不偿命。现在放到网上,估计也能登顶雷王的宝座。
但偏偏简明夏拿自己写的东西当宝,然后薛立恒好奇她写的东西,便偷偷拿去看,被她发现后,两人在学校走廊里争吵追逐,男孩都有逆反心理,你不让他看,他就越要看。抢着抢着,薛立恒干脆一边躲一边读。
然后全校都知道了,有一个名叫薛立恒的男孩子,在学校公然给一个叫简明夏的女孩子读情书。
虽然是个乌龙,但在不知真相的同学眼里,那就是事实。
简明夏两人自此成了早恋党的偶像,简直冤的不行。
好在,事情没过多久就中考了,两人分道扬镳,去了不同的高中。
前几天,简明夏的妈妈还跟她提过,说:你这么大了,还不肯找对象,不肯谈恋爱,是不是感情上曾经受过什么挫折?
然后隔了几天,就把简明夏带来相亲了,对象不是别人,正是简母自以为的那个“挫折”。
简母认为解铃还须系铃人,当初孩子小,矫枉过正了,其实俩孩子真能从小谈到大,现在想想,倒也是好事,知根知底,才不会上当受骗,只希望现在还能弥补。
但其实,简明夏和薛立恒根本就不是恋爱关系好不好,简明夏还帮薛立恒写过情书呢,虽然那段爱情无疾而终,但简明夏依然记得,那是一朵美丽的校花。
而简明夏从小到大,就喜欢那种白白嫩嫩的漂亮小男生,身边的人也好,明星也好,简明夏的目光永远追随那些秀气白皙的脸庞。十六岁喜欢,二十七岁还喜欢,一个喜欢漂亮男孩的老女人,简明夏觉得自己恋爱的机会实在渺茫。
当初那些嫩嫩的少年没敢下手,现在年纪大了,就更不敢下手了。
况且,简明夏本质还是爱情悲观主义者,她相信世界上有爱情,但不相信自己会一直爱一个人。
想想看,未来要跟一个自己不爱的人过一辈子,那实在是一件痛苦的事,还不如单身呢。
就像简明夏了解薛立恒一样,薛立恒也不会忘记他自己说过的那句“你怎么喜欢这种娘娘腔的类型”,其实薛立恒也好不到哪里去啊,他也是白莲花爱好者,凭什么鄙视她是吧!
所以,两人根本不可能走到一起的。
但简明夏还是想见见他,大约是年纪大了,人开始念旧,爱回忆过去。
除了他之外,简明夏也想见见小尾巴。
如今听到薛立恒提起写小说,简明夏丢了个白眼给他,恨恨地说:“写小说这事都成我心理阴影了,你说我还写不写?”
薛立恒笑着说:“我猜你还写。”
就像她了解他,他也了解她,她当初能融入男孩子的小群体,一起玩到大,显然不会是个乖乖女,以前干的坏事,她哪件没参与。
所以自然不会这么容易就放弃自己的爱好,说不定还变本加厉。
简明夏也绷不住笑了,默认了这句,说道:“说起来,我当初的那个笔记本呢?你扔掉了吗?”
薛立恒摇头:“我不知道,开始还你时,你不要。后来我给了立言,让他转交给你。”
“那可能扔掉了,我当时生你的气,连带的也生立言的气,他几次来找我,我都没见他。后来他也没再提过。”
薛立恒的弟弟薛立言,虽然比简明夏两人小五岁,但却总喜欢跟着他们玩,简明夏映象深刻的是,小学时,每次薛立恒去上学,薛家就跟打战一样,因为薛立言要跟着一起去上学,怎么说都不听,又是哭又是在地上打滚。脾气特别犟,棍子打断了都不会回心转意。
而且每次薛立恒出来玩,薛立言没有一次是不跟着的。
这么粘人的小孩,也是绝无仅有了。
大家喜欢叫他跟屁虫,讨厌他的居多,简明夏觉得自己是个女孩子,不能那么粗俗,于是叫他小尾巴。为团体里唯一的女孩子,简明夏自然还是比男孩子温柔细心一点的,同样是摔倒了哭,男孩子会嫌他烦,女孩子怎么也会安慰一下,所以,一起玩时,小尾巴基本是跟着简明夏的。
算算,简明夏也有几年没见过他了。
小孩子年纪大了,有了自己的交际圈,自然不会再粘人。
明明前一天还说考上了她所在城市的大学,要投奔她,让她尽地主之谊,带他好好玩一玩,结果开学之后人就没影子了。
转眼人都毕业了,简明夏买的那两张游乐场入场卷也泛黄了。
小孩子就是善变,一会高兴,一会生气的。
刚想到这孩子,简明夏就在玻璃窗外看到一张有些熟悉的脸。
四目一对,两人都是一愣。
过了一会,薛立言推门进来,看着两人,大约是刚睡醒的关系,表情有点呆,有点傻愣愣的。
“哥,明夏姐,你们这是约好的?”
“是啊。”
简明夏笑着点头:“我跟你哥在相亲呢,小尾巴,你说我当你嫂子怎么样。”
薛立言眉头皱了一下,然后松开,一字一句慢吞吞地说:“哦,那也挺好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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